“在中国的现状下,职称主要代表社会地位,有高职称的人享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与实际技能未必有直接关联。”我们可以发现在申报职称时大家会接触到“继续教育学时”这个词语,相信很多人对继续教育还是有些不明所以,今天为大家汇总了一些关于继续教育的常见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有什么意义?
据了解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作用。
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包含哪些?
1、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累计时间不少于80小时,在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任)周期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2、连续脱产半年以内、半脱产一年以内接受继续教育享有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单位与个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享受所在单位提供的学习费用和其它条件;
4、有权就侵害其接受继续教育权利的行为向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行业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三.众所周知,在享受一些权利的同时也是要履行相应义务的,那么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呢?
1、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2、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完成学习任务;
3、由所在单位提供学习费用,连续脱产学习半年以上、半脱产学习一年以上以及被派往国外进修,应当与所在单位签订书面合同,除经批准的外,接受继续教育后应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是什么?
1、专业科目内容:立足于科技前沿,体现专业技术发展趋势,按照专业实际确定学习内容。重点放在中、小学和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先进医疗技术应用、现代农业技术推广、节能环保工程研究、科学高效综合管理等方面,根据高、中、初级职称的不同层次,结合专业工作和承担的专业科研课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更新学科知识,拓宽知识面,突出先进性和实用性,引领专业技术人员紧跟各专业科技发展,培养独立解决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
2、公需科目内容:着眼于专业技术人员拓展知识、开阔视野、启发创新意识。重点放在政策法规、国情市情、现代信息技术、职业道德、知识产权(权益保护)以及科技论文运用、调查研究技术、创新思维理论与实践等方面,通过学习,使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业务能力尤其是自主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维护安全稳定能力明显增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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