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监理企业:
根据《电力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10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电力行业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1.电力工程一(二)级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2.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1)完成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数;
(2)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文章,参与过正式出版的工程类专业著作的编写(3千字以上);
(3)独立承担继续教育授课8学时及以上。
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彩扫件)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其中第(2)条提供刊物或出版物的封面1、封面2、目录、文章及封底页面。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考核
1.主要内容: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及要求;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风险防范及案例;《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讲解及分析应用。
2.考核:学员在网络继续教育系统中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考试合格,并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专业论文后,视为完成继续教育培训。
三、网络继续教育流程
1.学员使用指定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络培训系统(网址:http://www.ahsjxjy.com/)完成学习、考试。具体操作方法见登录后的《学习指南》。
5.电力工程监理岗位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须完成继续教育。 安徽继续教育网 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