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合肥市公务员局:
现将《2012年度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实施工作。
2012年度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全省各级人社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5.8万人,有24.95万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8.96万人。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数3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8%。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招聘3738名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就业。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支农、支医、支教),为6586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5.3%。出台创业服务暂行办法、加强创业培训管理工作等文件。推行“整贷直发”小额担保贷款新模式,全年新增发放贷款51.2亿元,为过去9年的总和。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全面推进创业培训,实施“皖籍在京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计划”。创建54个省级创业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首批认定充分就业星级社区296个,其中,3个社区被人社部批准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优化就业和人才服务市场环境,全省首次评选56家信用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人才队伍建设
(一)两高人才队伍建设
全年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56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40人。实施部省共建中国芜湖留学人员创业园。新增13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新设25家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举办50期高研班,培训紧缺急需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6000余人,启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平台。培训基层专技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1.02万人次。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年末全省共有各类技工院校88所,在校生56048人,技工院校当年招生20686人,毕业生22674万人,全年新增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技师学院6所。争取国家高技能人才项目资金1.32亿元。培养新技师6632人,培训高级工6.9万人,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35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年末全省共有职业技能鉴定中心45个,职业技能鉴定所395个,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10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8639人。全年共有60.8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51.4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人事管理
2012年,全面完成2012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四级联考”,14.6万人参加考试;推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省直单位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完成第四批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审批工作。全面实施公务员“四类培训”( 初任,任职,专业,在职)、职业道德培训和对口培训,培训12万人次。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率、岗位聘用认定率和聘用合同签订率均达到95%以上。组织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全省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公开招聘12231人。完成首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核准工作。稳步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安全完成112项58.6万人次人事考试任务。
(三)引进国外智力
全年组织实施引智项目301个,引进各类外国专家1650人次,选派出国(境)培训953人。组织开展第九届中美工程技术矿区治理研讨会、“外国专家江淮行” 新能源专题等活动,举办全国“绿旱一号”学术研讨和示范推广现场经验交流会。我省4名外国专家入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1名外国专家荣获“中国政府友谊奖”。
三、社会保险
2012年,全省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滑趋势,认真落实帮扶困难企业政策措施,扩面征缴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目标。
(一)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783.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4.91%,比去年增长7.5%。其中,在职职工578.4万人,离退休职工205.3万人。基金预算收入431.55亿元,比2011年增长11.9%,其中,征缴收入334.9亿元、财政补贴87亿元。实际收入479.47亿元,超预算47.9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69.17亿元,超预算34.27亿元,财政补贴88.89亿元,超预算1.89亿元,利息、转移和其它收入21.4亿元)。预算支出353.28亿元,比2011年增长12.5%,实际支出364.7亿元,超预算11.42亿元(其中养老金支出348.95亿元,丧葬抚恤支出11.34亿元,转移和其他支出4.4亿元),当期结余114.76亿元,累计结余591.11亿元。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50.59万人,其中802.65万人领取养老金,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基金正式纳入预算管理,预算收入93.8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2.3亿元、财政补贴60.9亿元。实际收入97.93亿元,超预算4.0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5.19亿元、超预算2.89亿元,财政补贴61.66亿元,超预算0.76亿元。预算支出53.52亿元,实际支出53.59亿元,与预算基本持平,当期结余44.33亿元,累计结余86.6亿元。
(二)失业保险
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02.1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12%。基金预算收入23.11亿元,比上年增长24.23%,其中,征缴收入22.47亿元,比上年增长24.14%,财政补贴38.8万元,比上年减少3171万元。实际收入26.76亿元,超预算3.65亿元,比上年增长14.4%,其中征缴收入25.75亿元,超预算3.28亿元。预算支出6.33亿元,实际支出14.27亿元,超预算7.94亿元,当期结余12.49亿元,累计结余57.61亿元。
(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59.8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9.2%,比上年增长3%。其中,城镇职工685.21万人、城镇居民974.61万人。基金预算收入135.39亿元,比上年增长28.6%,其中,征缴收入112.22亿元,比上年增长7.9%,财政补贴21.38亿元。实际收入156.56亿元,超预算21.17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其中,征缴收入125.59亿元,超预算13.37亿元,财政补贴25.63亿元,超预算4.25亿元),预算支出118.6亿元,实际支出128.8亿元,超预算10.2亿元,当期结余27.74亿元,累计结余179.39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8.52亿元(其中征缴119.99亿元,财政补贴3.95亿元),支出109.15亿元,当期结余19.37亿元,累计结余144.23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04亿元(其中征缴收入5.6亿元、财政补贴21.68亿元),支出19.65亿元,当期结余8.37亿元,累计结余35.16亿元。
(四)工伤保险
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57.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4.1%,比上年增长8.5%,其中: 农民工参保人数162.81万人。基金预算收入10.11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其中,征缴收入9.95亿元,比上年增长51.9%,财政补贴248万元,比上年减少1.71亿元。实际收入14.12亿元,超预算4.01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其中,征缴收入13.13亿元,超预算3.18亿元,财政补贴为0),预算支出7.74亿元,实际支出10.75亿元,超预算3.01亿元,当期结余3.37亿元,累计结余20.61亿元。
(五)生育保险
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30.1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28%,比上年增长7.5%。基金预算收入5.54亿元,比上年增长39.2%,其中,征缴收入5.49亿元,比上年增长39.3%。实际收入6.14亿元,超预算0.6亿元,比上年增长15.8%(其中,征缴收入5.52亿元,超预算0.03亿元),预算支出3.64亿元,实际支出4.62亿元,超预算0.98亿元,当期结余1.52亿元,累计结余8.7亿元。
认真组织实施帮扶困难企业政策措施,全年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18.4亿元,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减收社会保险费15亿元,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减收社会保险费3.46亿元,省财政安排5亿元用于困难企业社保补贴。
四、工资收入分配
2012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调整部分市县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全面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调整省直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稳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逐步建立企业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开展企业薪酬第二次试调查和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
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4601元,比上年增长13.3%。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6091元,比上年增长13.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9%,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727元,城镇集体单位35791元,其他单位为46251元。
2012年,全省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42件,其中,涉及工伤保险128件,占90.1%;涉及养老保险3件,占2.1%。
2012年,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施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计划,签订劳动合同人数490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8%。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签订企业集体合同30564份,覆盖职工309.8万人。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范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指导企业落实休息休假制度。加快推进以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实体化为重点的基本建设,健全争议案件调处工作机制,全年各级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776件,结案率97.6%。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建立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健全跨区域合作机制,稳步推进网络化、网格化管理工作,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11553件,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7.48亿元,涉及农民工16.97万人。